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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2 国中四大:人法地与地法天,天法道道法自然

栏目:国家的出路|时间:2023-11-10 21:10|阅读:135

  ‌二 国中四大:人法地与地法天,天法道道法自然

  

  《道德经》二十四章:“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国中有四大,而王居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自然者,真实世界也。

  人类社会所有的思想概念,不过是天道文化、精神层面及以下的范畴,它至少比大道真理、人民实践低一个层次,比自然本体更要低一个层次。具体地说,鬼神思想的逻辑权重为0,政治思想的逻辑权重为1,经济思想的逻辑权重为2,文化理论的逻辑权重为3,蕴涵着自然真理的人民实践的逻辑权重为4,自然世界的逻辑权重为5。因此,人类思想最终都以自然为师,道法自然就是最高标准,人民实践就是一代弟子,文化理论就是二代弟子,经济思想就是三代弟子,政治思想就是四代弟子,鬼神思想就是五代弟子,五代以下就是愚昧迷信,不必再划分了。

  无论是老子,还是其它圣人,只要做到了道法自然,就是自然世界的一代弟子。任何人只要诚实向道、立足实践、注重创新、追求真理、道法自然,就能相对独立地发现大道真理,做到与圣人所见略同,有此自然道德觉悟的就是人民。因此,人民与圣人就是同志和战友,能够独立思考与真诚行动的真人,是具有劳动、人格、尊严的“真正的人”。就是说,圣人与人民一样,都是借助于真理实践与自然世界对话。因此,在自然世界面前,老子不是人民的祖师爷,而是人民的大师兄,是最早进入“众妙之门”的自然派一代大弟子。

  老子说:“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”任何一个国家政权都有四大支柱,就是指劳动人民层面的实践大道、意识形态层面的文化天道、物质生产层面的经济地道、社会关系层面的政治王道,称为“四大”。其中,人民的大道实践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核心支柱,也是国家政权长治久安的核心力量,人民主体高于社会政治、经济、文化辅助性工具,这就是毛泽东与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人民至上、人民立场、人民国家、人民宪法、人民哲学、人民文化、人民经济、人民政治、为人民服务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、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、人民政权、人民专政等人民国家观念的自然依据。只有“一主三辅”的四大支柱完备俱在,人民实践、人民文化、人民经济、人民政治,国家政权就有了科学合理、坚实可靠、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,就能够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的王道乐土。只有理顺了人民、文化、经济、政治之间的自然本末逻辑关系,国家政权才能长治久安、天下太平。正所谓“四大合一,天下无敌!”

  老子认为,“国中有四大,而王居一焉”。政权只有受到人民群众拥戴和支持的王道,才能算是国中四大之一。并非所有的人道政治都能成为国家支柱,表明国家政治的属性本身是可变的。只有爱护人民、有利于人民的王道政治,才有利于国家政权的长久稳定,是必要的合理的政治关系;反之,则是危害国家政权稳定的,祸国殃民,害人害己,不可能长治久安,是不必要的不合理的政治关系。

  广义的人道,泛指政治关系。国家的政治,包括王道、霸道、人道等不同形态。政治有光明的,有黑暗的,也有昏庸的。光明的就是王道,奉行光明正大、以理服人、以德报怨,与百姓同心同德,平等相待,和睦相处,同天下之利,可以长治久安。黑暗的就是霸道,奉行阴谋诡计、以势压人、对外掠夺、官僚主义,对百姓视如牛马奴仆,与民争利,必然自取灭亡。还有昏庸的“伪政治”,奉行人心第一,拉帮结派,党同伐异,以力制人,轻视天下大道大德,舍本逐末,注重个人伦理,私智私德,喜欢胡说空谈,教条主义,政权缺乏执行力,软弱可欺,无所作为,靠鬼神概念忽悠天下,难以经受起大风大浪的危机冲击,失去人民支持只能一触即溃,是形式主义的政治行为,所以称为“伪政治”。

  狭义的人道,就是指这种伪政治。看起来是在做政治的样子,实际上不敢也没有能力承担政治责任,只不过是“高居其位,难谋其政”,借以实现个人追名逐利目的、以权谋私的工具罢了。

  黑暗的霸道和昏庸的人道,对国家对人民都不是好东西。只有光明的王道,才是国家和人民能够独立自主、自力更生、富民强国的政权之本。只是空洞地“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”,却不敢承认革命王道才是国家四大支柱之一,脱离人民群众需要,更不敢发动人民群众运动的政治,只能是伪政治。因此,中华民族历来向往王道乐土,强调效法圣王之道,就是对人民革命和王道政治的追求与坚守。

  在现实社会中,由于老百姓尚未觉悟的原因,国家政治一般会被无良政客所占据着,主要表现为黑暗、阴谋、虚伪、血腥、凶残、霸道等丑恶嘴脸,因此老百姓在内心排斥政治行为,希望有绝对自由与平等,因而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在民间容易流行。在中国远古社会,有一首《击壤歌》说:“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凿井而饮,耕田而食。帝力于我何有哉!”老百姓认为所有的日常生活都是自食其力,自己在做,自己养活自己,与国家政治、领导人好坏没有什么关系。这种“自食其力”的观点,看到了必需的直接劳动的根本性。然而,树欲静而风不止,必要的间接劳动的辅助性也是重要的,这种观点具有片面性。毕竟,现实社会不是一个人的社会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政治。国家政治的好坏、国家领导人的好坏,这样的“帝力”哪里会没有影响呢?其实,老百姓不关心国家大事是不觉悟的,埋头个人私利不关心政治是愚蠢的,也是很难做到独善其身的。

  国家政治是不是王道?国家领导人是不是好人?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。比如政治黑暗腐败,领导人贪腐邪恶,社会人欲横流,官场腐败黑暗,民间霸道横行,就会出现“宁为太平犬,不做乱世人”的惨象,老百姓想自食其力也难,未必能养活自己。比如想种庄稼,没土地;想打工,没岗位;想做点小生意,有黑恶欺行霸市;想安分守己,被饿杀;想违法乱纪,被打杀;想拥有一间自己的小屋,房地产商伙同官员流氓来强拆;想回乡养老,无家可归;想求学,交不起学费;想治病,交不起医药费;想死,交不起丧葬费;想在世界上不当奴隶,国破家亡;想在世界上去当奴隶,也没人要……如此政治乱世,老百姓真是走投无路,只有死路一条。

  国家的四大支柱之逻辑关系,就是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人法地,就是指政治人道服从于经济地道;地法天,就是指经济地道服从于文化天道;天法道,就是指文化天道服从于人民的实践大道;道法自然,就是指人民的实践大道服从于自然世界本身。换句话说,政治要为经济服务、为文化服务、为人民服务;经济要为文化服务,为人民服务;文化要为人民服务。反之,文化为经济、政治服务,如果不能领导经济、政治,那么就只能打胡乱说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人民,都必须遵守“道法自然”的最高标准。权力传递是单向的,而不是颠倒的或多向的;职能设置是简单的,而不是混乱的或复杂的。这样的国家政权就是三位一体、本末有序的,这就是自然共产主义社会的根本标准,也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标准。

 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经济决定政治,政治决定于经济,就是“人法地”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,生产力就是文化科技力,生产关系就是经济关系,文化决定经济,经济决定于文化,就是“地法天”。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,再上升到社会实践,社会实践是一切认识的起点和归宿,实践决定文化,文化决定于实践,理论来源于实践,就是“天法道”。老子《道德经》的这个观点与马克思的自然共产主义基本原理相同,是哲学家对同一种自然真理在不同时空的体悟和表达。虽然语言文字不同,自然道理相同,这就是不同文明之间可以相互翻译的原因。

  这里,对“国中四大”逻辑链有两类错误的理解:一是逻辑链的断裂,比如政治只讲为经济服务,而不为文化和人民服务,就是为资本家效力的、唯利是图的金权政治;文化只讲为人民服务,而不遵守道法自然,就可能说假话做假事,只图让人民群众高兴,用伪理论伪精英治国,必然是越治越乱,结果可想而知。二是逻辑链的颠倒,文化专门为政治服务,就是曲学阿世、政治专制的封建文化;文化专门为经济服务,就是坑蒙拐骗、胡说八道的庸俗文化;人民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服务,就是对人民的政治压迫、经济剥削、文化欺骗,必定会受到人民的抵制和反抗,最终必然是失败的。只要保持逻辑链不断裂、不颠倒,坚持这个自然本末的权力传递方式,始终不动摇,就能实现天下大同与王道乐土,就能迅速实现自然共产主义。

  自然世界决定社会实践,人类实践决定于自然世界。道法自然,是由实践效果本身决定的,它不是什么自由思想的牢笼,而是保障人类实践成功的法宝,是永恒不变的必然服从的自然法则。只有符合自然世界及其规律的实践,才是现实可行的有效实践,才能达到社会实践的正当目的,这就是“道法自然”。人类的社会实践本身不是盲目的,而是要符合实际情况,服从自然世界及其规律,只有这样的实践才能取得实际效果。比如,一方水土,养一方人;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;山上种树,水里养鱼;等等,都是符合于自然世界的正确观念。由于自然世界本身存在着具体的地域性差异性,就决定着需要不同的劳动实践与文化形态。违背自然世界及其规律的社会实践,都是没有好结果的。比如,石头上种庄稼,在水中捞月亮,向鬼神求幸福,都是注定必然失败的,这些都只能出现在文艺作品与幻想中。

  事实上,人民依据“道法自然”最高标准,得到符合时代需要的“天下道义”行为准则,通过彻底服从天下道义的革命行动,最终实现自身的自食其力与独立自主。自然世界,是人民唯一敬畏的最高标准。天下道义,是人民唯一服从的天命所在。革命行动,是人民义不容辞的神圣天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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